抓教育 强建设 做实事“公平正义铸党魂”
近年来,区法院党总支在区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落实以党建带队促审判的工作理念,抓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的契机,把党建工作和司法为民相结合,创建“公平正义铸党魂”人民法院特色党建品牌,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目标
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党建工作的总目标,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作为党建工作的总路径,展现人民法院工作特色、亮点和司法形象。
二、品牌基本内涵及方向
“公平正义铸党魂”是围绕人民法院工作目标和工作主线,通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人民法院党建品牌。
区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抓支部、促审判,突出政治功能,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干警、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提升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办案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等,实现审判执行质效大提升、干警素质大提升、司法公信力大提升。
三、具体做法
1.加强“三个教育”,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政治教育。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加强党性教育。通过回顾党的奋斗历程、观看红色革命影像资料、组织重新宣誓等活动来感染广大党员。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设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通过廉政文化建设、播放廉政教育片等形式宣传廉政文化,对党员干部、普通干警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同时,将廉政教育与司法工作的有效结合。在日常工作中,将廉政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对干警特别是一线办案干警进行反复强调,为干警的廉政建设工作时刻敲响警钟。
2.深化“三个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深化党组织系统建设。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年轻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的书记和委员。坚持把学习作为党员干部胜任本职工作的第一需要,分层次、分类别地对党务干部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深化党建阵地建设。创建“党员活动室”“院史荣誉室”“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等党建阵地,充分发挥场所文化的引领激励、教育规范功能。三是深化支部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既要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又要从法院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具有法院特点的个性制度,严格制度执行,规范组织生活流程,如实做好记录备案,加强检查督导,切实让基层党组织生活严起来、动起来。
3.突出“三个强化”,增强党建工作活力。一是强化党员素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通过学习强国、公务员学习近平台、法官网络学院等网上平台学习最新的党建知识,举办审判实务研讨、专家授课、专题讲座、审判质效评估、庭审观摩等活动,开展评选“模范党员”“办案能手”“案件质量标兵”等先进模范,形成争先创优,追赶超越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党建载体。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组建“天平”志愿服务队,开展文明劝导、结对共建、脱贫攻坚、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传递党员红色正能量。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不折不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接触交往管理规定,干警外出办案审批,离职人员廉政提醒等制度。完善院领导巡查及纪检监察部门督察制度,通过现场巡视、观看实时监控等方式对会风、上下班纪律、着装规范等开展巡查,督促问题整改。
四、工作成效:
1.党组织设置科学化水平提升。党组织设置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与司法改革后内设机构设置相适应。各个党支部党员数量规模适当,内设机构、人民法庭没有党员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党务干部履职意识能力提升。由副院长担任各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注重抓党建、带队伍。支委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调,支委成员履职尽责好。党务干部配备、培训、激励、交流制度机制健全,做好党建工作的内生动力增强。
3.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规范、经常,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全面落实,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增强。党员学习教育载体丰富、有吸引力,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执行到位,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落实。
4.以党建带队建效果提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成效明显,广大干警“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干警队伍法治信仰坚定,忠诚司法事业,积极支持和参与司法改革,职业素养和司法能力提升,严守纪律,作风优良,整体形象好。
5.服务审判和改革效果提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司法改革有机融合,充分发挥政治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有效解决干警的司法理念、精神状态、司法能力、司法作风等问题。广大干警司法理念端正,司法行为规范,司法为民意识强,执法办案质量效果提升。执法办案任务顺利完成,司法改革政策全面落实,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