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广告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甲方市场发展,扩大明一品牌宣传度,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共同合作开展等地区中型巡回露演活动,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及方式
合作项目:等中型露演活动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费用:
结算方式:每两周结一次帐。每季度每辆车保底场次场,未满保底场次按保底场次结算,
超过按实际场次计算。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活动道具及宣传赠品;
2. 甲方负责安排活动场地及活动行程;
3. 甲方负责活动场地费的审批及其费用;
4. 甲方有权对乙方活动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正意见;
5.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安排好食宿事宜,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6. 甲方有义务确实保障乙方费用及时到位,不能有任何理由推迟,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活动;
7.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因不可抗力产生的相关事宜,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活动不能如期进行,日期可顺延,但必须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8. 甲方负责除亲子游戏活动和现场演出外其他的促销活动;
9. 如因现场情况舞台车不能进去,责任由甲方承担;(如须办理通行证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整个比赛和演出活动过程中,全体人员应始终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及公司利益。
2.乙方应安排人员完成每场活动(每队配置活动督导1人、主持人兼歌手1人、舞蹈2人、舞台车1部、司机1人)。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路程及活动安排开展活动;演出服装和道具由乙方自备。节目内容
健康,积极,符合大众审美需求。
4.乙方负责车辆费用及沿途的过桥、过路费和油费等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因车身张贴广告产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5.乙方负责提供舞台车、音响(功放、调音台、音箱、无线麦克风、播放器)、灯光(面光、背景灯)、舞台地毯、电线等设备;
6.乙方负责亲子游戏活动和舞台演出;
7.活动帐篷、促销台组装和拆卸由甲方人员负责、并统一放置;舞台设备组装、拆卸和物料装车由乙方人员负责。
8.在活动现场乙方人员需听从甲方负责人安排;
9.乙方必须保证活动现场各类设备及道具的安全,由此产生的意外伤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11.在巡回活动期间,如乙方人员自行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与甲方同行业合作,应全心全意配合甲方公司。
13.车身必须张贴甲方广告,活动期间不得体现乙方公司任何标识;
14.乙方要及时清洗、维修道具;
15.中午时间乙方人员可去休息,由甲方人员负责看场。
四、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群策群力,共同致力做好巡回宣传活动的推广;
2.甲乙双方有责任共同协调处理相关的突发事件。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书和本协议书附含或涉及的所有文件、备忘录、会议纪要、往来信函、传真等资料,以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均将制定规章制度,以使双方人员及其获知对方保密资料的关联公司的人员,同样遵守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
六、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认可,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签字的书面协议、或双方就合同履行的事项而相互交换的函件、传真、电传或电子邮件)对本协议做出变更。
八、终止协议
1.如果其中一方将要通过判决或法庭将做出决议颁令公司解散,或是为了重组或合并,或一位法人或管理人将受到债权的委任,那么,另一方有权立即通知对方终止此协议;
2.如果其中一方破坏此协议的任何条款,而这些破坏是可以弥补的,但是在非违约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指出其违反行为并要求立即弥补后的五天内仍未做出补救时,非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如违约方对另一方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违约方应给另一方进行赔偿。
十、解决争议机构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将本争议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协议期限
合作期限:年月至年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二篇:广告合作协议书模板
广告合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解决,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广告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栏目内广告宣传。具体内容方式如下:
广告形式:
广告位置:
详细内容:
起止日期:
广告费用:
付款时间:
2、广告文字及内容由甲方提供。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之具体项目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2、本协议期内,乙方将无权取消该项合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其广告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
2、广告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3、甲方为乙方提供广告费,金额为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对方守约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协议,但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方如不能将广告费用交 ……此处隐藏771个字……法诚信经营承诺》。有义务严格履行本合同。有义务向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以维护甲方代理商的信誉。乙方为自己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独自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5.4有义务不断大力开拓市场,以维持“——互联”网站广告业务代理商资格。
5.5有独享由于实施本合同而获得的全部收益的权利。
5.6在引荐自己的客户注册成为炎黄互联网站的会员,确认其注册时“引荐人”一栏准确填写了自己的会员号以后,无论该客户以后在————互联网站发布广告时是否经由自己作业,均有权享受该客户在炎黄互联购买积分资金的——%提成。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有效期与解除
6.1本合同由乙方打印签章,交甲方签章后生效。
6.2本合同的有效期不短于六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连续计算。
6.3本合同生效超过六个月以后,如果没有发生失效事由,将持续有效。
6.4当下列失效事由之一发生时,甲方随时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4.2当乙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不能全面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时。
6.5当下列失效事由之一发生时,本合同失效:
6.5.1本合同之合作基础发生了无法弥补的实质性改变。
6.5.2双方签署了用以取代本合同的新合同。
6.6本合同解除以后,甲方不再承担合同义务。但是,只要乙方依然是——互联网站的会员,就始终能享受所引荐客户在甲方网站购买积分金额的3%提成;只要乙方仍然具备高级会员资格,就仍然可以根据“——互联”网站的相关规则继续从事“——互联”网站的广告代理业务。当确认自己的排序积分超越了半径——经营空间内的所有其他代理商——%以上时,随时可以再度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可以重新签署合同再度成为广告合作伙伴,重新享受——%提成待遇。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7.1当违约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时,非违约方可以免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应义务,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7.2因违约方违反本合同而使非违约方发生任何费用、开支、额外责任或遭受损失(亏损或其他间接损失除外),违约方应就该等费用、开支、责任或损失,对非违约方给予全额补偿。
7.3任何因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守约的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到当地人民法院经由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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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附则
8.1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邮编: 传真: 业务联系人: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
乙方: 地址: 邮编: 传真: 业务联系人: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
第五篇:电梯框架广告合作协议书
电梯平面媒体广告协议书
甲方:
乙方:呼和浩特市创世传媒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呼和浩特电梯内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布楼盘电梯广告,广告发布范围详见附件。
1.2 乙方承诺拥有本合同发布范围下的楼盘电梯广告的运营权,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甲方广告无法按期发布或无法发布,视作乙方违约,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广告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 甲方所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甲方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乙方无法按期发布或无法发布,视作甲方违约,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全部广告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 乙方媒体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修复,如不能修复,每发生一次,则根据本协议按照所涉及的楼盘顺延一日发布广告;如遇电梯出现故障,3天之内不能修复的,乙方应和甲方及时沟通是否顺延发布期或移至其他楼盘,如甲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发布广告的,发布期及楼盘位置由甲方指定。如甲方认为没有必要继续发布广告,则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交但尚未发生的广告费用。
第二条 发布规格、时间及费用
2.1 发布规格:450mm×600mm;
2.2 发布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2.3 费用(人民币):元/块×块×月=元(大写:)
第三条 委托内容
3.1 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
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甲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3.2 如甲方欲变更广告内容必须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制作;
3.4广告发布前5个工作日,提供广告材料印刷稿或喷绘稿(文件精度要求印刷稿分辨率:300dpi(像素点);色彩模式:cmyk;文件存储格式:tiff,jpeg,eps,psd(首选tiff格式文件;喷绘稿分辨率:150dpi(像素点);色彩模式:rgb;画面材料:高光相纸+压膜;文件存储格式:tiff(分层文件——可再编辑)
第四条 费用支付方式
4.1 发布费用rmb元,大写人民币圆整;
(不含第二次换画面费用)
4.2 支付方式:甲方在签订合同后付rmb元,
大写人民币圆整。上刊完毕3天付清余款。
4.3 以上价格含一次制作费,如甲方在发布期内,需要更换位置及广告画面的,
则应支付15元/张制作费,如只更换位置或只更换广告画面的,则应支付10元/张制作费,更换画面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制作、更换。如因甲方第二次制作费不到位,导致乙方第二次更换画面延后,本合同期限不予延后。
4.4 以上价格不含发票,如需提供发票,甲方应再支付总合同额的10%税金。
第五条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六条 合同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
裁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甲方:乙方:呼和浩特市创世传媒广告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地址:呼和浩特市海东路上海开天花园
联系电话:
代表签字:
日期:
别墅区24#-4 联系电话:0471-5261550 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