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部建设规范化。牢牢把握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遵循党章,根据省直工委和机关党委党建部署,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研究党建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规范党支部活动记录和党费收缴,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
二是落实工作制度化。根据机关党委工作要点和本支部
工作实际,制定《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工作计划》和《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配合机关党委抓好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创建“五好六有”支部。制定模范机关创建查摆工作台账,查摆不足与差距,确定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是学习教育经常化。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作辅导、带头垂范,制定本支部党性教育授课计划,每月给组内干部上党性修养教育课。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做到每月有计划、有学习、有记录。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本支部全体党员除平时各自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外,重点组织对省普法办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进行对《宪法》《监察法》《行政诉讼法》《安全法》等系列法规学习,并人人通过考试。
四是群团活动质量化。结合扶贫工作监督检查,开展支部扶贫帮建活动,及时将上级有关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的部署精神和违纪违法典型问题通报向机关党组、机关纪委、驻村工作队传达,慰问贫困户、查看帮扶项目、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了解扶贫工作情况,务实解决群众困难问题。
三、加强廉洁自律建设
一是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时时处处事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九条禁令”、坚决抵制“四风”。在工作和业余时都自觉接受省纪委和省政协机关同志们的监督,按照上级新要求全面如实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本支部党员没有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
二是督促提醒机关党委与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区分,做到层层抓落实,个个有责任。配合机关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每季度结合大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廉政要求,定廉政措施。运用述职述廉、任前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等方法,促进落实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每季度至少一次针对支部党员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支部建设意见建议等开展谈心谈话,对照《党章》在做合格党员上认真查摆,要求支部党员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作遵纪守法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