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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所长述职述廉报告

时间:2024-02-17 14:27:00
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所长述职述廉报告[本文共4259字]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全所上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手段,把监管和服务结合起来,转变执法理念,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内的市场秩序。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窗口建设,畅通各类市场主体准入通道。

二、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完善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共办理营业执照465户,变更170户,注销223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包括小餐饮许可证和小食品许可证)共 254户;办理大餐饮许可证30户;办理小作坊许可证9户;办理健康证621 份。

三、为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我局相关通知精神,所及时组织全所工作人员于20181月25日至201829日在全县九个乡镇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5天的食品药品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粮、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腌腊制品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此次检查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执法车辆30台次,共检查经营户132户(包括烟花爆竹11户,酒类流通23户);排除安全隐患238起;下达责令整改85户;立案15起,共查扣物品1320公斤。

四、为了保障食品安全,能够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合格食品,我所配合县局做好食品抽检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3月15日,我所配合县局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活动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就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消费领域民生问题进行解答,为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引导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4月24日,我所配合县局开展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据统计,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宣传条幅三十多条,为《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积极的氛围,进一步保障了老百姓的饮食安全。

七、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合法权益,春季农耕时节我所对农资市场进行整治,重点整治了风险隐患较多的地区和农资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及销售农资商品的网络交易平台等,结合春耕使用肥料、种子、农膜、农机具及其零配件点进行专项检查。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万多元。

八、根据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吕梁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及市食药监专项行动督导组和县局领导6月14日会议精神,我所于6月15日 至6月30日,对灵泉镇辖区内相关的“四品一械”进行了隐患排查。我所共管辖三个乡镇“四品一械”经营户734户,其中食品102户,药品32户,医疗器械16户,保健食品化妆品21户,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共计563户。截止27日,我所共出动检查人员96人次,排查总数684户,其中立案7起。

九、食品安全是金,百姓健康是福。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是群众普遍关心的大事。7月24日,我所执法人员配合县局联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在晋西影院临街广场开展以“尚德守法,食品安全会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十、积极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截至目前,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0起,总共罚款27550(其中食品案件3起,罚款金额6000元;小摊贩13起,罚款金额5400元;餐饮案3起,罚款金额4000元;小作坊案1起,罚款金额500元;小经营店8起,罚款金额2400元;药品案12起,罚款金额9250元)。在办案中,严格执行市局执法办案相关规定,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合议、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中体现适用裁量情况,制定相对一致、相对适当的行政处罚,启用说理式文书。

十一、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同时,采取向群众讲解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及辨别知识、接受咨询和投诉、散发资料、出动宣传车、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方式,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十二、中考、高考期间,我所配合我局相关股室对石楼中学考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店的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校园周边食杂店是否持证持照经营,是否销售过期、假冒食品,通过检查营造了良好的中考、高考环境。

十三、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我所配合县局于8月1日在石楼迎宾馆举行了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培训,这次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涉及到我所辖范内的 212户经营者,通过这次培训,提高了我县食品经营户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的规范。

十四、七月中旬至八月,我所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诊所专项检查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车辆45台次,检查诊所14家执法人员从药品购进渠道、进货票据、储存、有无使用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开展重点检查。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进货票据不规范、中药饮片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销售过期药品等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要求对上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药品的进货渠道,提高了诊所从业人员的药品安全意识,保障了辖区内群众的用药就诊安全。

十五、为进一步规范疫苗的购进、储存、运输、收货验收、不合格品处置等环节的监管,确保疫苗质量安全,7月19日-7月27日,我所执法人员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委卫生室开展疫苗专项监督检查。此次检查主要针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规生产狂犬疫苗、百白破疫苗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涉事百白破疫苗”事件,对各接种单位使用的疫苗进行严格核查。检查中,检查人员主要查看了疫苗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票、账、货是否相符,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进、供应、分发接收记录,是否对疫苗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等问题。要求各医疗单位要以最负责的态度、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全力做好疫苗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疫苗安全有效。

十六、根据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日集中整治的通知》(晋食药监办餐〔2018231号)文件和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及县局的相关要求,我所于2018年10月15日开展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对灵泉所辖区内的所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专项整治。

1、对“美团”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不符合要求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部作下线处理。要求“美团”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送餐人员全部进行食品安全岗前培训,凭有效健康体检表给予办理了健康证。

2、对石楼县区域内“美团”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上的“波瑞德”、“霍家功夫小厨”和“娘家鱼火锅”等8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全面整顿,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现该8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已全部取得“两证”,正式上线运营。

十七、为进一步加大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坚决杜绝我所各片区肉类食品加工销售和餐饮消费环节出现问题猪肉的情况,根据县局安排,结合我所实际,将此次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责任明确,让所有执法人员充分认清当前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查企业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特别做好猪肉“两证三章”的检查,及时掌握片区内猪肉市场的经营情况,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认真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逐日填写处置记录。

十八、根据县局《关于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市监发【2018】96号)要求,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我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署安排,认真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自评工作。具体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情况、遵守行政执法程序情况、行政执法裁量制度落实情况、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对于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我所认真开展了自查,从中也加强了责任意识和监管意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市场监管。

十九、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用药和自我保护能力,11月16日,我所执法人员配合县局联合县城各大药店,在晋西影院临街广场开展2018年“安全用药  共享健康”主题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共设置安全用药展板2块,宣传横幅1幅,发放安全用药宣传资料2000余,接受药品安全知识咨询200余人次。

二十、根据《吕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局的要求,我所于11月中旬至12月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了石楼县罗村中学、石楼县龙交中心学校、石楼县马村明德学校、石楼中学、石楼县职业中学、石楼县王府明星幼儿园、石楼县艾米城堡幼儿园、石楼县阳光宝贝幼儿园等,对有问题的学校食堂提出了整改意见,对不符合规定,不具备用餐条件的,责令其停止经营学校食堂,将师生身体健康可能受损的风险降到最低。

虽然2018年,根据县局安排,我所做了不少的工作,保障了辖区内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但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我辖区经营户数量众多,并且流动性大,无照经营始终存在;二是我辖区个别食品加工小作坊设施设备简陋,生产加工条件简单,食品质量难以保证;是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还比较缺乏,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不强,对保障食品安全带来难度。

2019年,为能够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全县市场的安全,维护人民的权益,我所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方面: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效制止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日常巡查力度,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无照经营台账,对涉嫌无照经营的个体户责任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对拒不改正的予以取缔,争取达到辖区内零无照。

二、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夯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基础。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规范和合理程序。突出粮食、肉类、蔬菜、奶制品、饮料、酒类、禽蛋制品、调味品等市场消费集中的重点食品,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二是要提高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深入开展“打假冒、惠民生、促发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假冒劣质食品加快建立商标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整治打击的准确性和威摄力。三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并上报县局,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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